生物燃料
关于在MARPOL附则VI第26、27和28条(DCS和CII)下使用生物燃料的临时指南(MEPC.1/Circ.905)
• 对满足《国际航空碳抵消和减排机制(CORSIA)》可持续性标准且全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强度不超过33 gCO2e/MJ的生物燃料,可通过核算得到的排放强度值乘以燃料低热值得到燃料的Cf(该值不能小于0)
MEPC78批准了MARPOL附则VI统一解释,对于混合不超过30%生物燃料的燃油,不需要对发动机进行NOx排放重新认证
Ø 生物柴油:由动植物油脂或废弃油脂与醇反应制得的脂肪酸单烷基酯,最典型的为FAME,以BD100表示。
Ø 传统柴油机不针对性改装条件下,减排潜力 17~30%
关键技术趋于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