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然气门站的定义
燃气长输管线和城镇燃气输配系统的交接场所,由过滤、调压、计量、配气、加臭等设施组成。
二、天然气门站的功能
天然气门站的主要功能包括过滤、调压、计量、加臭、配气等,具体来说,天然气门站的功能如下:
1.过滤:对进入门站的天然气进行质量检测和过滤,确保天然气的清洁度。
2.调压:通过调压装置将天然气的压力调整到适合城市管网或用户需求的压力。
3.计量:对天然气的流量进行精确计量,确保计费的准确性。
4.加臭:在天然气中加入特定的臭味剂,以便在天然气泄漏时能够被及时发现。
5.配气:根据需求将天然气分配到不同的管道或用户。
三、天然气门站的选址
天然气门站的选址应符合以下要求:
1.站址应符合城镇总体规划的要求;
2.站址应具有适宜的地形、工程地质、供电、给水排水和通信等条件;
3.门站和储配站应少占农田、节约用地并注意与城镇景观等协调;
4.门站站址应结合长输管线位置确定;
5.根据输配系统具体情况,储配站与门站可合建;
6.站内露天燃气工艺装置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甲类生产厂房与厂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的要求。
7.集中放散装置的放散管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满足表1的要求。
表1 集中放散装置的放散管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第十八条,门站的工艺设施与公路用地外缘的安全间距为100米,与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的安全间距200米,与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的安全间距为100米。
四、天然气门站的总平面布置
1.总平面应分区布置,即分为生产区和辅助区。
2.站内的各建构筑物之间以及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站内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二级”的规定。
3.站内露天工艺装置区边缘距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应小于20m,距办公、生活建筑不应小于18m,距围墙不应小于10m。
4.集中放散装置的放散管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满足表2的要求。
表2 集中放散装置的放散管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
参考:
1.《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
2.《城镇燃气设计规范(2020版)》(GB50028-2006)